苏北运河船闸实行不饱和运行时货轮“整点后”调度 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过闸秩序
2019-06-26
从8月1日起,苏北航务管理处根据当前苏北运河运调管理实际,以船员需求为导向,在其管辖内的十座船闸开始统一实行在船闸不饱和运行时有关货轮“整点后”调度管理规定。
该规定详细明确了船闸不饱和运行的概念,并统一规范在船闸不饱和运行状态下如何进行货轮调度管理,即根据船闸运行情况,在具备接受调度条件的货轮超过一闸次容量或达到3艘(含)以上时,船闸要及时予以调度放行;在具备接受调度条件的货轮不足3艘(不含)时,要实行“整点后”调度,明确当最早登记的货轮登记时间已跨过一个整点后,船闸要及时予以调度放行。
该项规定的出台,是苏北航务处忠实履行“管好河放好闸”主责主业,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服务品牌效益的精准细致注解。该处充分发挥苏北运河航闸运行统一管理的优势,加快推进苏北运河全线航闸服务供给一致性,让过闸船员准确掌握调度规则,特别是统一各船闸在不饱和运行时的调度规则,消除船员因在过闸时间上攀比造成的船船之间、闸船之间矛盾,进一步营造苏北运河公开公平的过闸秩序。